【守诚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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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与瑟维特(张麟至牧师)2009/7/29 4:32:00

Painting by Theodor Pixis (1831-1907).
This is a painting of Calvinist inspiration: a peaceful Calvin tries to convince an irascible Servetus.

加尔文与瑟维特
作者:张麟至牧师

今年是加尔文诞生的500周年。中国的很多知识分子,是从加尔文同意日内瓦当局在1553年焚死瑟维特一案中才知道加尔文其人的。此案可以说是加氏政教[政府与教会]关系思想的体现。但此案是否是加氏「一生中最大的败笔﹐也是他未能超越时代限制之处」呢(注1)﹖让我们回到历史,从当时的背景来评断这段史实。

瑟维特(Michael Servetus)是西班牙人﹐天才横逸。1531年就出书反对三位一体之神学﹐他申言基督教若要向穆斯林传教﹐就必须放弃三位一体﹐并否认基督的神性。不久后﹐天主教耶稣会的异端裁判所就要捕捉他﹐他就逃到巴黎。这时﹐加尔文才刚刚归正﹐曾在巴黎找他﹐希望为主赢得像他这样有才气的青年。瑟维特此后易名改行习医﹐还颇有成就。约在1545年时﹐他和加氏以书信联络﹐辩论他以往的异端言词。这时﹐他也反对婴儿洗。维也纳当局逮捕并定罪了他﹐但他逃出了异端裁判所的监狱。最后在1553年﹐他居然坐进日内瓦加尔文讲道的教堂听道。他的真实身份暴露了:他就是1531年的异端瑟维特。

其实﹐瑟维特来到日内瓦就是要向加尔文挑战。当时的欧洲﹐最认识瑟维特神学的人就是加氏。当年双方通信时﹐加氏还送他一本《要义》。瑟维特最后出版他的反三一的书《基督教原貌》(Restitutio Christianismi)﹐批判加氏。我们在1559年的《要义》里发现﹐加氏回应瑟维特的出处高达73处﹐几乎都是在三位一体﹑基督神人二性和婴儿洗等部份。

这件案子是当时的欧洲大案﹐引发国际关注。日内瓦才从天主教的桎梏下释放出来﹐要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呢﹖日内瓦不能像Strasburg那样的做法﹐驱逐了事。如果那样做﹐政府当局必定立刻遭到天主教的挑衅﹕假如新政府不能惩罚国际「宗教要犯」﹐天主教势必向百姓招降﹑还是回到天主教的怀抱吧。那么﹐甫才成立的政府就站不住脚。审理瑟维特案是日内瓦的生死存亡之大案。你如果是日内瓦人﹐你会牺牲日内瓦的自由和生存﹐驱逐瑟维特而逃避此案吗﹖

事实上﹐这个案子爆发之时﹐正在和加尔文斗争的政府逮到机会了。他们不让教会的长老小会(consistory)插手﹐他们是服膺加氏的牧师和长老们的团体。注意﹐当时才脱离中世纪﹐日内瓦没有长期监狱制度﹐所有的官司都是速审速决的。控告者和被告者双方在定谳之前﹐都要自己掏腰包住进监狱的﹗(没有纳税人来替你付监狱所有生活之费用的。)

不错﹐官方是有请教过加氏﹐因为毕竟这是纯教义的案子。难道反对加尔文的人要加尔文替这位异端求情﹖或说他的错没有什么了不起﹖瑟维特控告所有信仰三位一体的人都是无神论者﹐又控告加氏传讲因行为称义。请问﹐你是加尔文﹐你会断送当时还在风雨飘摇中的宗教改革大业吗﹖瑟维特真有本事﹐语不惊人死不休﹐他挑动了欧洲每一个人的神经﹗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是加氏找他的麻烦﹐而是加氏不按正道而行﹐会给更正教找大麻烦。

在那个时代里﹐德意志南部的农民暴动之结果﹐受审而死者岂止数万﹖英国国教在对付天主教教士﹐送上断头台者不知凡几﹖重洗派在各地受逼迫溺死更是不计其数。加尔文在日内瓦服事期间(1536-64)﹐因异端受政府审判而死的只有一例﹐那就是瑟维特了。加氏怎么看瑟维特的异端神学﹐今日还记载在73处他的1559年的《要义》里面。加氏在百忙之间﹐数度到监狱去看望瑟维特﹐劝他悔改。但他不肯﹐刚硬到底。判决是巿政府当局独立的作为。加氏虽然不能直接审理该案﹐但他已经回答反对他的人了﹕此案「不是」他的「败笔」﹐而且他已经「超越时代限制」而极其谨慎的回应﹐是自有基督教成为主流宗教以来所罕见的尊重人权。

放到今天的处境来看,新加坡政府判定贩毒者死刑﹐可以吗﹖美国不也定罪吸毒者吗﹖现在不是有不少自由派人士在鼓吹要将毒品「合法化」﹐正如同将通奸除罪化一样﹐你同意吗﹖是否美国人可以批判所有以往判为通奸罪者皆为「未超越时代限制」呢﹖圣多玛在神学总论里说﹕「假如异端始终执拗不屈﹐无望改变他的话﹐教会就借着开除会籍的审判﹐将他从教会分开﹐然后将他交给属世的法官﹑以死刑将他从世上消灭﹐好供应救恩给其他的人。」这是日内瓦政府判案的时代背景﹐是他们为了保护他们的公民﹑申张他们的主权所做的判例。我们要批判﹐最好多多明了他们的背景。他们如此判决﹐何错之有﹐如果美国定罪吸毒和贩毒为犯法的话﹖

加氏的同意也是他的政教关系主张之必然﹐因为在他的思想里﹐政府和教会都是神施行道德律(十诫)的器皿﹐就前四诫(关乎属灵宗教之事)而言﹐教会固然要顺服神守住﹐政府也要(所以应当禁止人拜偶像!)。所不同的是﹕教会是用属灵的﹑内心的方法﹐而政府是用强制的﹑外在的。所以教会只能将瑟维特开除教籍﹐处死他的权柄则在政府的手上。由于瑟维特所触犯的是前四诫﹐日内瓦政府就教于加氏也是对的。加氏所做的﹐是在力劝瑟维特悔改无效之后﹐才同意当局处死他。所以这事件的症结在于﹕政府到底要不要执行前四诫呢﹖加氏在《要义》4.20.2说﹕「属世政府必须…珍惜并保护对神外在的崇拜﹑辩护健全敬虔的教义和教会的地位…﹐作为指定给它的目的。」十诫是神所立的﹐没有人可以禁止任何的政府以公义的方法去执行上述政府存在之目的。北京政府在廿一世纪之初﹐禁止《达文西密码》和《断背山》在中国各地的上演这一事﹐不是符合了上述政府存在之目的吗﹖日内瓦政府在十六世纪处死瑟维特难道在它的时代背景﹐有什么不对的吗﹖

注:
林鸿信﹐《加尔文神学》,15-16页。

Re:加尔文与瑟维特(张麟至牧师)2009/8/9 8:16:00
版主說加爾文出版社的「基督教要義」文筆好得多。但不知有否仔細比較譯文?根據我對幾處譯文的比較,舊譯還差強人意,新譯反倒令人大失所望,甚至常常把意思譯反了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抱歉,没有仔细比较,只是就整体而言给我的感觉。是否可以举几个翻译错误的例子?诚之 上。

Re:加尔文与瑟维特(张麟至牧师)2009/7/30 3:55:00
诚之兄,网上电子版的加尔文《基督教教义》与出版的书内容上有没有不同?

谢谢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网上的版本是香港文艺出版社在1959年出版的,内容有许多省略,翻译的也不是太好。最近的版本是台北加尔文出版社在2007年翻译的。有比较详细的注解,文笔也好得多。不知道国内是否有可能会出简体字版。诚之 敬上。

Re:加尔文与瑟维特(张麟至牧师)2009/7/29 23:21:00
最近一五一十网上出现了好几篇对于兹威格《异端的权力》的读书笔记(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de62f3de1f7bfac6)。有一些基督徒读者作了一些回应(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386399992d48e93a)。这篇文章,如同很多其他的文章一样,能够让我们在赛维尔特上对加尔文释怀。但无非就是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情况。但无法提供一个全景式的图画,加尔文到底在日内瓦有多少影响?
不过,无法推翻的是,“异端的权力”一书中对加尔文在日内瓦施行的“神权统治”、加尔文的恶毒、他对于卡斯特利奥一生的迫害,网上的读书笔记都基于《异端的权力》里的描写对这些大肆地渲染。《异端的权力》一书的影响在中国大陆的影响太大(有译介选材的原因),难以撼动。在这点上,是否能有更细致的材料和文章?这点不消,加尔文在中国知识分子中难以立足。
进一步,对于兹威格以及我可以想到的房龙(这两位的作品在80、90年代是知识分子的精神养料),这些人文作者,不遗余力地提倡“宽容”。我也深陷其中过,排斥基督教。对这些人文主义,改革宗有怎样的护教学?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这方面西方的材料很多,需要更多人进行翻译(我这两天会再贴一个翻译稿)。华人改革宗信徒在这方面如果有专门学历史的人,应该对这个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不知道是否有这样的人?诚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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