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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纲要(4)8:1-39
罗马书纲要(4)
(参照:《罗马书释要》 David Steele & Curtis C. Thomas)
第一部 因信称义与其果效
(续前,请按此)
七、因信称义的人,虽然一方面仍有今世的罪孽与痛苦缠累着,另一方面,在基督里却有永生的保障;凡有圣灵居住在里面的人,他们的救恩是确实可靠的,因为圣灵在他们心中工作,证明他们预定要得永远的荣耀——天上地下没有一件事能使他们与神的爱隔绝(8:1-39)
罗马书第八章是神的圣言中最伟大的一章。史宾纳(Spener)说:假使圣经是一枚戒指,罗马书就是戒指上的宝石,而罗马书第八章就是宝石上最亮丽的一道光芒。本章让一切信靠耶稣基督救恩的人,充满了对今生和来世的盼望与确据。郝登说:「本章给我们看到神的恩典的、无限的权能;同时也充满了神为祂百姓所安排的无限安慰。」
贺治称本章为「信徒安全的保证」。他说:
那些不再依靠律法,而接受福音所给予荣耀应许的人,他们的救恩是绝对可靠的。本章一连串的论证,都证明这一点。所有的论证都只有一个根基,就是我们的盼望与安全都是由于神在基督里不变的、白白赐给人的大爱。大前提是本章第一节:凡在基督里的人已不再定罪;他们不再被定罪而灭亡。
1. 因信徒与基督联合,他们「内心虽然有罪的律」已脱离了律法,因此不再被定罪,他们所得的救恩是确定的(8:1-4)
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因信而与祂联合的人),不再被定罪(8:1)。在基督里不被定罪的原因,乃是因为他们藉著耶稣基督的福音,已从律法中得了释放。(8:2)
贺治认为,「生命之灵的律是福音;就是说赐生命的灵是这个律的根源。」慕尔解释本节说:「生命」之灵的律是称义的法则(有如以前的论证所显示的,唯此律能叫我们『不再被定罪』),因为是有规则的,所以被称为『律』」。(8:2上)
「罪与死的律」是指旧约的律法。从罗7:7-13节中可以看出,这个律叫保罗得知罪与死。「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7:7-10;8:2下)
神为了要使信徒脱离罪愆与咒诅,就差遣祂自己的儿子到世上来(有人的本性,却是无罪的,见来2:14-18,4:15)。基督将自己献上,作为赎罪祭,因此能够合法地将罪除去,又能使祂的百姓从罪的权势下得着释放。(8:3)并且由于基督的替死与赎罪,律法的要求就得以完成了;那些与主联合的人,也就不在律法之下。这事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基督的工作乃是代表他们所作成的;因此所作成的可以归给他们,有如他们自己所作的。(8:4)
2. 圣灵居住在信徒心中,使他们得以重生,并要使他们成圣,将来末后的日子还要使他们复活(8:5-11)
圣灵在信徒心中的工作,可以分为三方面──以往,现在,未来。藉著重生的工作,圣灵使不信的人在灵性上复生,并使他们相信耶稣基督。圣灵继续在这人的心中动工,藉著成圣的过程,祂给信徒有生活的力量和引导。成圣的工作在信徒重生的时候就开始,直到他过世时才完成。复活的时候,圣灵又要使圣徒已死的身体从死裡复活,而得荣耀的生命。那些「只随从肉体而行」(4),「随从肉体而活」(5),「体贴肉体而行」(6)的人,在属灵方面是死的,因此是与神为仇,也不服神的律法(7-8)。这里所提到的「肉体」,乃是指人类堕落后有罪的本性。基督徒虽然仍被肉体(堕落的本性)所影响,但不受它的辖制。基督徒的生命不再属乎肉体,因为他已重生,有了圣灵的力量。
信徒乃是「随着圣灵而行」,「随着圣灵而活」(4-6,9-11),得救的人不应该按照肉体的标准行事,却是随着那位居住在里面的圣灵而行;他里面的人只受圣灵的影响和管理。虽然有时仍会为罪所缠累,但不像重生之前那样完全被罪辖制。虽然身体已因罪孽和罪愆而死,他的心灵却因归于他的义而活着。
3. 信徒现在的地位已是神的儿女,因此要与基督同为后嗣(8:12-17)
藉著圣灵,信徒当治死身体的恶行(就是肉体的行动,参考加5:16-24)。惟有那些拒绝罪,被圣灵引导,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人,才是真信徒。(13-14,17)
4. 信徒在今生必会遭遇各种痛苦与患难,但因从神而来的帮助与安慰,而能使他们不惧怕这些苦难(8:18-28)
a. 他们今生的痛苦,不足以与他们将要得的荣耀相比较——虽然他们现在因为罪与痛苦而内心叹息,但他们仍是盼望并耐心等候身体的救赎,那时他们将要得着荣耀(并与基督一样)。(8:18-25)
b. 圣灵在信徒软弱痛苦的时候,会帮助他们,教导他们怎样祈求,并为什么祈求。贺治论到圣灵代祷的工作时说:
代祷是替别人请求或祷告之意……圣灵乃是为我们恳求,作我们的代表,在神面前为我们辩护;另一方面圣灵也教导我们怎样在神面前说当说的话,怎样为自己恳求。这意思是说,使我们的祷告能被垂听。我们本不知道怎样祷告,但圣灵却教导我们。真诚的祷告是有圣灵引导的祷告,祂不但教导我们当为什么事情祷告,而且给我们正确的欲望,并使我们有信心;因为若没有信心,没有一个祷告能蒙垂听。但我们在这里看见,并不是我们不祷告,而让圣灵祷告,也不是发出一些语意不明的声音,如保罗在此所说的「说不出来的叹息」。乃是说:圣灵叫我们怎样祷告,我们就怎样祷告。(8:26-27)
c. 保罗在这里给我们一个保证,就是神所行的事,都叫信徒得益。(8:28)
郝登注释本节经文时说:
假使「凡事」都是互相效力,那么无论什么事,无论哪一方面,都能叫神的儿女得益处——创造世界,人类的堕落与救赎,神的治理与护理,富足或是贫贱——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为我们的益处……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发生了,乃是神使这一切事情发生,为的是要叫我们得益。因此信徒所遭遇的痛苦,也是奇妙地为了达成这一个目的。甚至于信徒的过犯也是为了他们的益处,不是从罪的本身得到什么益处,乃是神藉此使我们看到神的恩慈与能力。在圣灵里总是给我们看到罪的邪恶,也看到罪为我们带来了责罚,虽然有些人终于从其中得到了拯救,但因罪而来的惩罚仍不能免去。因此,并不是罪的本身使我们得益处,乃是神使我们能脱出罪的恶果——使我看到我们必须完全依赖神,而且紧紧跟随祂、与祂同行……但如果罪也能使我们得益处,那么我们是否应当继续不断活在罪中而使神的恩惠显多呢?绝不是如此。因为这就表明我们完全不了解神的恩惠,而是故意得罪神了。
罗马书8:28节里面的应许,惟有那些爱神的人,以及按祂旨意蒙召的人才能获得。
5. 因为信徒已经被预定要得永远的荣耀,他们最后的救恩就有了确据(8:29-30)。
每一个被神的灵所召,因信称义的信徒,可以确实有把握,他已经在神创世以前为神所爱,并预定他要得永生。如罗马书8:29-30节所说的:「被召」与「称义」都是果子;因此可以证明他乃是被预定要得永远的荣耀的。
信徒也被预定要效法神子的形象。这个效法(就是与基督相似)将要在基督再来,圣徒复活得荣耀时成就(比较罗8:17-23;林前15:49,51-57;腓3:20-21;约壹3:2)。他们被预定要达到这个目标,因此「基督可以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参看来2:10-27;也比较西1:15,18;来1:6;启1:5)
6. 因为神站在信徒的这一边——他们就不怕任何仇敌来抵挡他们(8:31-34)
a. 神既然赐下祂的独生子为信徒的罪而死,就显出神是站在信徒的这一边。神既然已经将自己最宝贵的赐给祂所拣选的人,神绝不会不将其余的祝福赐给他们。(8:31-32)
b. 信徒在神的法庭里面早已被判为无罪;神的公义既然已完全的得到满足,谁还能来定信徒的罪呢?基督既已爱了他们,为他们将自己舍下,又从死裡复活,并为他们代求;难道祂还会定他们的罪吗?(8:33-34)
7. 神对祂子女的爱是无限的,是不变的;天上地下没有一样东西能叫信徒与神的爱隔绝。(8:35-39)
贺治說:
这是使徒保罗论点的最后一步;是信心的巅峰,他在那里可以看到仇敌的无能,也看到前面说上头所赐的保证,就是最后的最大胜利。无人能咒诅我们,无人能定我们的罪,无人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请比较保罗在罗8:35-39的话,以及基督在约10:27-30所说的话)
郝登对罗马书第八章所作的注解,其结语是:
本章所描写的信徒在基督里面所有的感觉,与前面一章所描写的信徒在自己里面的光景,有一个极强烈的对比。他想到自己是一个罪人,只能悲叹地说:「我真是可怜啊!」当他想到他自己在基督里称义的情形,他能勇敢地说:谁能定我的罪呢?谁能控告我呢?爱神的人不怕宇宙中任何事物会叫他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虽然现在一切受造之物都在一同叹息劳苦,虽然他自己在里面也叹息,但凡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得益处。圣灵在他里面为他代求;基督在神前面为他代求;父神在创世以前已经拣选了他,又召了他,又使他得以称义,将来还要赐他荣耀冠冕。使徒保罗在本章开始时讲到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不再定罪;在本章结束时又给我们一个胜利的保证,就是我们不再与神的爱隔绝。在基督里的救恩是完全的,信徒与主联合之后就不会再分开。
8. 罗马书第八章中的七层根基,支持「一旦得救,永远得救」(8:1-39)
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中以七个驳不倒的论证(即前述1-7的论证)来阐明信徒永远得救的保证。从第一个论证到第七个,都是彼此互相关联的,故七个论证放在一起,就绝不会被推翻,因此是可靠而稳固的根基。本章开始是「在基督里」不再定罪,结束时是「在基督里」与神的爱不再隔绝。
下一部分,请按此。 2008-7-26 21:45:00
Posted by 诚之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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